貨運保障

貨運保險一般承保貨物在運送過程中因天災或意外事故而令貨主遭受的損失。

保障內容
按英國保險協會貨運條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簡稱I.C.C.),分為A、B、C三種 :

保險條款(A)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1.1.82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是一全險(All Risks)保障之條款,承保一切在運送途中因外來因素發生的意外對貨物引起的損失。
保障範圍最為廣泛,不保事項則包括投保人的惡意行為、保品自然滲漏、自然損耗、不當包裝、存在缺陷或特性、船舶延遲、船舶所有人破產、 不履行債務、原子或核子幅射、戰爭及罷工暴動等。

保險條款(B)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 1.1.82
承保貨物在運送途中, 因下列意外所引起的損失:

火災或爆炸
船舶擱淺、觸礁、沉沒或傾側
陸上運輸工具的傾側或出軌
船舶與其他物體碰撞
運送貨物途中在避難港卸貨
地震、火山爆發或雷電
共同海損的犧牲
因遇危險而被拋棄之貨物或艙面貨物被沖出船外
海水、湖水或河水進入船舶、集裝箱、大型海運箱或儲存處
貨物在船舶或駁船裝卸時跌落,造成任何整件貨物的全損

保險條款(C)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
承保貨物在運送途中,因下列意外所引起的損失:

火災或爆炸
船舶擱淺、觸礁、沉沒或傾側
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
船舶與其他物體碰撞
運送貨物途中在避難港卸貨
共同海損的犧牲
因遇危險而被拋棄之貨物